
【精品】销售合同范文集锦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销售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公司食品产品代理、
一、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基本条件
甲方应具备合法的食品产品生产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产品生产能力。如乙方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合法有效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明复印文件。
2、乙方基本条件
乙方应对甲方产品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可度,且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品牌产品,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地客户信息和销售情况的数据报表。
二、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基数约定
1、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为省市(区)乡镇的地区中,乙方在下列销售渠道内自主注明“√”符号的销售渠道如下:
□土特产专卖店□机关单位礼品市场□超市□商铺批发市场□学校□农贸市场□车站□旅游市场□宾馆□一般餐馆□其他
2、销售基数:依据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结合甲方提出的年度销售基数,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数总额为仟佰拾万元整。
附:湖南海佳食品有限公司年度代理销售基数标准金额单位: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
1、甲方尽量保证在乙方所属销售区域中选定的销售渠道内部不出现甲方其它代理商经营甲方产品的行为发生,如一旦出现,甲方应积极给予协调。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的甲方产品销售增值税发票,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24小时内及时发货,并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贴牌产品。
4、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和本合同中乙方自主放弃的销售渠道内客户,在甲方为委派他人销售的前提下,原则上由乙方经营管理,但乙方在经营时必须前提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撤销乙方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的经营权。
5、乙方如不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甲方产品销售在本合同约定销售区域外的业务,已经发现,甲方有权按其销售价款金额的30%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6、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其付款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多种方式。但乙方对旺季畅销量大的产品需在提货15天前通知甲方备货,如甲方因供电、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当给予谅解。
7、因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原因,甲方需对出厂价格上调或者下调时,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给予配合支持。
8、因乙方自身保管、运输、储存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损害、经济损失和赔偿事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乙方在自行提货时,应当面清点产品数量和检查产品质量,乙方提货离开仓库或者配送人员离开仓库,甲方不再对产品的非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失负责。
10、乙方在接到货物的5天内发现甲方产品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
11、乙方由于滞销原因所导致的货物积压和由于包装原因影响正常销售的产品,甲方允许乙方在产品质量完好和且在保质期内的前提下退换货,但由此产生的生产费用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维护保证金和返点奖励与处罚
1、为确保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发生品牌信誉损害和销售网络安全
损害,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是按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合同维护保证金(以甲方财务室收款出示收据为准)。
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后15天内将本金全额返还给乙方,并同时按年息10%标准给予乙方一次性经
济补偿。
3、甲方承诺付给乙方的返点奖励与处罚。
①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按销售基数总额的1%给予乙方现金返点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在对销售基数总额内的按1%给予现金返点奖励同时,对超过基数的数量部分按2%给予现金返点奖励。
②处罚:对在本合同期满之日,仍不能完成约定销售基数的甲方在不给予乙方返点奖励的同时,对未完成销售基数总额的部分按1%标准在合同维护保证金中扣除;对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背离本合同约定或者因采取消极、敷衍方式,造成在合同期内完不成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50%的甲方在对乙方未完成部分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可提前中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期内,对于乙方经甲方同意,在甲方未委派他人开展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乙方所取得的业务,可用有偿转让方式移交或由乙方继续保留,但在续订下一年代理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将所保留的销售渠道业务按标准计入乙方年度销售基数。
2、对于乙方在未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代理权之前,他人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取得的业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明确告知,乙方对此应予谅解。
3、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甲方可自主委派他人进行,但甲方应在确定另委派他人进行的前15天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代理权利。
4、甲方有义务主动帮助乙方协调客情关系,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优化的销售方案,享有对乙方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导权。
5、乙方有义务主动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销售网络安全,有义务向甲方及时反馈市场综合信息和客情动态,有义务严守甲方产品的内部价格、销售计划、销售数量等商业秘密。如因泄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信誉损害(含无形资产)的法律责任。
6、本合同有效期从月合同期满,双方可重新商定合同条款或者续订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代理权。
7、因乙方违约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应将本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在15天内结清,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在扣除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处罚后,甲方应将其剩余的本金部分一并退还给乙方。如因甲方违约原因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在15日内结清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同时,甲方还应将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及其按年息20%标准计息的补偿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六、附则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 ……此处隐藏8098个字……p>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
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
第一条
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元至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
第二条
第一款和
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或负责人:法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9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创品牌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及时间
甲方同意将系列产品在(区域)的销售权授予给乙方,销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补货、结算及运输方式
1、乙方根据销售情况,在每次补货前应将所需货品种类及型号、数量等信息提前十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进行货物准备。
2、甲乙双方采取经销方式进行销售的,具体方式是: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按乙方的要求将产品交付给乙方,或乙方以预付款的方式由甲方在每次发货前按货值进行抵扣。采取代销方式进行销售的,每月日结算上月销售款,乙方按照实际销售额和约定的供货折扣将销售款打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3、甲方交付地点为,甲方负责货物运到乙方指定的托运站,其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调换货品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4、凡属乙方承担的运输,运输费、保险费若由甲方事先垫付的,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5、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随行送货单有异,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查证,逾期不通知的则视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单货物数量和金额。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出具独家销售证书,维护乙方经销区域内的权益,提供乙方运作市场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配套广告宣传资料。
2、甲方不得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再授权第三方进行产品销售。
3、甲方有义务派出市场管理人员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4、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协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甲方按照行情制定乙方的代理奖励制度,按照制度乙方如没能完成甲方的代理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或调整为次级代理商。
5、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乙方责任
1、在销售区域内,乙方负责维护品牌的价格、形象、管理等方面的统一。
2、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提供各种产品当前库存量及销售情况。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终端市场的销售及宣传活动,并向甲方定期提供本区域市场需求,价格、信息、竞争产品的各种活动以及市场评估,用户信息反馈等,以便双方协作,共同研究市场策略。
4、在代理甲方期间,不得代理其它厂家同类产品,如被甲方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讨乙方的商业违约法律责任以及商业赔款,所造成的一切社会负面影响,全权由乙方负责。
5、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以及降价扰乱市场等行为,甲方将责令乙方限时整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扣减所交纳的部分保证金;如乙方有仿造、伪冒甲方品牌产品,甲方将停止发货,并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6、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合同续签:
本合同期满,若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在合同期满前30日协商续签,否则,至合同期满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六、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七、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乙方需解除协议,应将原授权书、协议正式文本等退还甲方,并拆除甲方品牌标志,并拍摄成照片寄回甲方,结清往来帐款后,持履约品牌保证全票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八、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电话:电话: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