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买卖合同范文汇编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买卖合同 篇1[摘要]当前,我国市场商品质量问题很多,比如假药、假酒、伪劣化肥、劣质电器等商品不断冲击市场,愈演愈烈;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恶性事故屡有发生,给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伪劣商品造成的严重危害已构成社会不安定因素。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后,出卖人依合同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和转移标的物的所以权于买受人的义务,此外,还负有两项瑕疵担保义务,即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本文重点阐述了两项瑕疵担保义务的构成要件、表现情况以及法律效力问题。
[关键词]买卖合同;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一、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支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53、155条的规定属于物的瑕疵担保的规定。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包括价值瑕疵担保责任、效用瑕疵担保责任和所保证的品质担保责任三种。物的价值瑕疵担保责任是指担保标的物无灭失或者减少其使用价值的瑕疵。效用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应担保标的物具备应有的使用价值,标的物无灭失或减少效用的瑕疵。例如,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冰箱为了保存和冷冻食品等即属于物的通常效用。所保证的品质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应担保标的物具有其所保证的品质。出卖人对标的物所具有的品质保证,应以双方当事人的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出卖方违反品质担保义务应如何承担责任,依照我国合同法,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约定不明或无约定的,可协议解决;不能协议的,买方可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减价或退货等救济措施,买方有损失的可请求损害赔偿。另外,买方还可选择合同解除权,但解除权的行使须在卖方规定的期限内。
二、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
1.权利有瑕疵。其大致有两种情况:第一,权利不完整或欠缺之瑕疵,其常见情形有:全部权利属于第三人;权利一部分属于第三人;权利受第三人权利之限制,即买卖标的之权利虽属于出卖人,但其上附有第三人的权利;在出卖之货物上有他人享有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第二,权利本身不存在之瑕疵,包括两种情形:债权及其他权利之不存在,这限于买卖债权或其他权利的契约;买卖有价证券的,有价证券已经公示催告而无效。
2.权利瑕疵须于买卖合同成立时存在。权利瑕疵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即存在,这是出卖人承担责任的条件。如果买受人是在买卖合同成立后知道标的物权利有瑕疵时,那么出卖人仍然要负责任。这是因为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既有可能在订立合同时存在,也有可能是在买卖合同成立后才出现。至于瑕疵之产生是否由可归则于出卖人之事由所致及出卖人是否知情,则在所不问。合同成立后才出现权利瑕疵则是出卖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瑕疵担保责任。
3.权利瑕疵须于买卖合同成立后履行时仍存在,若权利瑕疵仅于合同成立时有在此后履行前即已去除者,则无需承担权利的瑕疵责任。所谓权利瑕疵已经除去,是指第三人不能向买受人就买卖的标的物主张自己的权利。
4.须买受人不知有权利瑕疵的存在,是否知道应由出卖人负举证责任,但买受人的知道不必是实际知道,若通过合理途径即可了解而不做了解,视为知道。
5.须因权利瑕疵而使买受人遭受损害或损失。
(二)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情况
1.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对标的物也享有所有权。
2.标的物的所有权受有限制。这主要是指出卖的标的物上设定有其他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优先权等,从而使买受人不能完全地行使所有权。或者,当第三人行使标的物上的权利时,买受人就会丧失所有权。
3.出卖人享有出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但该标的物的设计或制造却侵犯了他人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等。
(三)权利瑕疵担保的效力
出卖人违反这一担保的法律后果,从出卖人方面看是他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且该责任不以过错为条件,从买受人方面看是他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通常主张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或要求损害赔偿等,但买受人于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知道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另外,我国合同法还规定“买受人确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该项规定是赋予买受人积极的救济权,能够更好地保护买受人的权益,是对传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冲破和完善。
买卖合同 篇2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逾期损失)问题
鉴于,欠款纠纷的买卖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返还欠款外,当事人的金钱孳息损失,是以“逾期违约金”提起还是应以“欠款利息”提起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案例及法条后,就如何准确定位该诉讼请求,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也为今后该类型的诉讼案件提供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
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
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
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
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 ……此处隐藏16807个字……>
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8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回迁房买卖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地址
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____栋____单元____房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转让的房产情况作了详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第二条 房屋来源
该房产是____村原城中村房屋拆迁改建中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抽签获补偿而得,依____市得现行规定,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三条 房屋面积
该房产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平方米,最后确定面积以房地产行政部门的确权面积为准。
第四条 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产转让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
第五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在律师出具见证书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购房首期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该房产余款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待甲方办出房产证并过户给乙方后,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证前一次性转帐给甲方。如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支付购房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第六条 面积差异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产经____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确权后,合同约定面积与确权面积有差异得,以确权面积为准,差异在____平方米正负____%以内的,双方互不追究;如差异超过上述比例,双方确认以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的标准进行多退少补。
第七条 手续办理
甲方的该房产属于回迁房,目前尚未办理房产证,依照____市相关政策,该房产一旦可以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证,并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的____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将该房产过户给乙方。
第八条 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购房首期款后,将该房产使用权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对该房产进行装修、居住、出租等使用。该房产在交付给乙方使用期间或产权移交给乙方后,如需甲方出面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许无条件配合乙方,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办理本合同约定房产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的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部分。
第九条 保证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或其他限制纠纷等,若买卖前已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一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由于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有对上述房产另行转让、抵押等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应退还所收定金和购房款,并另外赔偿乙方数额为总房款____倍的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在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____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或未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退还乙方所交购房款及装修费,装修费按评估价赔偿,甲方同时需赔偿乙方违约金为总房款的____倍。
2.乙方中途不买或在甲方取得产权证明并通知乙方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未能在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办理过户手续,或未按约定交清余款,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房产,乙方应在违约之日起____个月内将房产交回甲方,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及装修花费的费用,乙方不得损坏室内已有装修。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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