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建固定单价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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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固定单价合同范本【范本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定义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固定单价施工合同中,承包商将承担价格风险,发包方将承担整体量的风险。承包合同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和依据
(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时,按招标投标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单位价格(最好固定、封闭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
(二)实际工程中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依据按照固定单价方式编制招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中规定了“根据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的提供、工程量的核实确认等,都表明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方式和特点。
三、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意义
(一)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方式是开展招投标工作的需要一些工程由于施工图纸不齐等原因,在招标条件不具备,又急于开工的情况下,使招投标工作难以开展。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采用单价、费用报价的方式,也就是固定单价的方式,既坚持了招标方向,又结合了实际情况,节省了时间,加速了施工,保证了投资效果的提前实现。作为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科学竞争的需要;企业进入市场的需要;市场管理的需要,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有独特的优势。
(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可以使建设单位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实现经济效益是建设单位(业主)的追求目标。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把单价固定后,签订了施工合同,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建设单位再在设计和工程量核实的环节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就可以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三)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可以使施工单位改善经营管理、节省物耗、降低成本。施工企业推向市场,其生存主要靠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而投标竞争本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在日益激烈的竞争情况下,施工企业只有采取低标才能中标,而低报价的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已固定的情况下,又要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提高工艺水平,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消耗和成本。
(四)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是完善施工合同管理的需要如不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在遇到图纸不齐的情况时,合同管理和签订时往往同意实行预算法的方式确定合同造价。实际上,这仅是说明了确定造价的原则,并无控制造价的任何具体措施,最后容易形成“钓鱼工程”、“胡子工程”,敞口花钱的情况,失去了发挥施工合同,约束工程造价的意义。采用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方式则弥补了施工合同管理的不足,完善和推进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四、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操作和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和核实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通常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按照预算定额的分项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的工程量,留出投标者填写单价和合价后的工程量清单称为“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只是估计数量,不能作为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示范文本合同条件第十九条关于合同价款及调整的第1款“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就说明了这一点。但是施工单位报出的'单价是不能变动的,因而实际合同价款的支付就是单价与实际工程量的乘积之和再加上费用、利税。由此可见,核实工程量就是通过计算和测量,求得实际完成数量,然后按示范合同文本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并支付实际合同价款。
(二)固定单价的报价单价应与定额项目相同,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和材料费,一般可按预算定额中的规定执行;材料费以预算价格为准,与人工费、机械费共同组成直接费作为计算间接费等各项费用的基数外,其市场价格应作为固定单价的主要内容加以确定。因此必须经常掌握分析材料市场价格信息、采购运输途径,并考虑物价上涨的风险因素,综合权衡后加以报价。另外固定单价还应该包括间接费等各项费用的费率,这是固定单价概念和范围的延伸,也是固定单价施工合同需要。只有明确了费率,固定了费率,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作用才是完整的。
(三)固定单价施工合同价格的调整作为施工单位都会遇到物价上涨的风险,必须给予足够重视。作为建筑单位则希望将风险考虑在单价中,由施工单位承担。对那些工期较短的项目,其风险易于估测的,施工单位都能接受。
对那些工期较长,工程量较大而且复杂的项目,准确地估计风险往往难以做到,如加大风险因素,其报价缺乏竞争力,也加大建设单位建筑成本。如将风险因素考虑过低,则遇到物价波动较大,势必造成施工单位施工成本的增加,严重时将影响整个项目实施,这也是建设单位所不愿看到的。为了使施工单位因物价上涨和国家政策性调整(如人工、机械费用等)造成费用增加,能从建设单位得到合理补偿,而且建设单位又能有效地控制成本,一般的施工合同都有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条款(FIDIC合同条件就是这样条款)。固定单价施工合同仍然执行我国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根据示范文本合同条件第十九条的规定,允许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这主要有∶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施工条件的变化如停水、停电等;以及固定单价后新产生的风险承担问题等其他约定。需要指出的是,是否调整、调整的内容,怎样调整是双方的合同行为,必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加以明确,以防扯皮。五、如何调整固定单价施工合同价格据工程造价信息网专家总结经验表示,对于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调整需要注意以下内容:作为施工单位都会遇到物价上涨的风险,必须给予足够重视。作为建筑单位则希望将风险考虑在单价中,由施工单位承担。对那些工期较短的项目,其风险易于估测的,施工单位都能接受。对那些工期较长,工程量较大而且复杂的项目,准确地估计风险往往难以做到,如加大风险因素,其报价缺乏竞争力,也加大建设单位建筑成本。如将风险因素考虑过低,则遇到物价波动较大,势必造成施工单位施工成本的增加,严重时将影响整个项目实施,这也是建设单位所不愿看到的。为了使施工单位因物价上涨和国家政策性调整(如人工、机械费用等)造成费用增加,能从建设单位得到合理补偿,而且建设单位又能有效地控制成本,一般的施工合同都有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条款(FIDIC合同条件就是这样条款)。固定单价施工合同仍然执行我国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根据示范文本合同条件第十九条的规定,允许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这主要有∶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施工条件的变化如停水、停电等;以及固定单价后新产生的风险承担问题等其他约定。需要指出的是,是否要调整、哪些内容需要调整、内容需如何调整,这些是双方的合同行为,必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要加以明确,以免将来惹出纠纷。
土建固定单价合同范本【范本二】: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单体数量、层数、层高、结构形式等)
实际建筑面积以发包人最终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承包人已了解本工程之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情况、土质、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已完成工程以及足以影响履行合同的相关施工条件和其它任何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
包括地下室、地上主体及配套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及电气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所发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工作内容及说明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
①地基及基础工程:
②主体结构:
③装饰装修工程:
④屋面工程:
2、安装工程:
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
室内电气安装工程:
强电部分:
弱电部分:
3、预埋:
4、其他: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来完成此部分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按发包人与第三方的结算值另加30%计算(此结算值无需承包人同意),直接从承包方人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承包人对于本合同的承包范围有任何疑问,应在合同签订前与发包人进行充分沟通,一旦签署本合同则视为承包人已对本合同承包范围有了充分明晰的了解,在承包范围的认定上,以发包人的意见为准并与发包人的意见完全一致。
四、专业分包工程
指在施工承包工程中某些专业工程或专项工程由发包人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与分包人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分包人按该分包工程合同价款的1。5%作为总承包服务管理配合费,由分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其他任何费用。
分包工程范围
(以上工程均扣除设备费后的造价作为总承包管理配合费的计算基数),如果以上项目在总包退场后进场或者总包没有实际进行配合、管理的配合费将不得计取。
五、独立分包工程
指由发包人独立选定施工单位,非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预埋管道除外),由发包人分别与其他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工程。具体分包项目为:
说明:除上述第4条定义的专业分包工程给予计取1。5%总承包服务管理配合费外,其余专业分包工程及独立分包工程的总承包服务管理配合费,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
总承包服务管理配合内容包括:对所有专业分包工程和独立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承包人有义务接受并承担统筹及协调职责,提供施工现场总包服务、管理和配合,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管理,以及分包单位要求利用总承包单位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承包人施工场地派驻的管理人员有义务进行监督,进行本项目所有相关专业的竣工资料汇总、整理和备案,直至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为止,以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除此费用外,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总工期:
天(日历天)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关键节点:
(针对具体项目单体工程进度特别约定说明)
以上关键节点每延迟一天承包人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具体节点工期详见经双方确认的总进度计划。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安全文明标准:
级安全文明工地。
第五条 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金额:
大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圆整(¥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施工图发放完毕后4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必须提交完整的施工图预算书(需使用广联达预算软件编制、包括工程量计算底稿)及配套电子版本供发包人审核。双方审核完毕后,以该版施工图及中标综合单价为依据签订补充协议就该版施工图总价包干,其它的调价及变更在结算时依合同约定另行计算。如果承包人未按时完整提交施工图预算书,发包人有权暂缓工程款的支付。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1在实施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和签署的文件;
1。2 本合同协议书;
1。3。中标通知书;
1。4。本合同专用条款;
1。5。本合同通用条款;
1。6。招标文件及附件;
1。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8。施工图纸;
1。9。投标文件及附件;
1。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1。廉政管理协议书、安全生产责任状、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状;
1。12。发包人项目管理制度及程序。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类文件以时间最后者为准。
第七条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 承包人质保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支付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陆份,承包人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子 邮 箱: 电 子 邮 箱:
土建固定单价合同范本【范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1。 总则
1。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工程内容要求:
3。 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3。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材料使用甲方指定品牌)
3。2 承包范围
4。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1 乙方确保其具有承担本合同约定事项的资质及能力,并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4。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5。 合同价款与结算
5。1 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项目单价: 元/平方,施工面积: 平方。 合同价款定为 ,大写: 。
5。2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部分合同款 元。余下合同款分 次支付给乙方。 第二次付款:项目进行到 时支付 元。 结算余款:项目进行到 时支付 元。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 规范 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3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4 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5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6 如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项目本身质量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7。 违约责任
7。1 发生下列情况属于甲方违约:
7。1。1 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并顺延工期。
7。2 发生下列情况属于乙方违约:
7。2。1 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7。2。2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按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 元;
7。2。3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
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7。4 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进行施工。
7。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它约定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8。2 未尽适宜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