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价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单价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完成 工程的施工,经双方协商,在遵守甲方与业主于 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下,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概况:
第一条 工程范围、内容:
第二条 开、竣工日期:
第三条 承包方式:
第四条 单价构成:
第二章 工程质量: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总合同工程关于工程质量的合同条款,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第六条 乙方服从甲方质检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工序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和返工,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每道工序完工时,经甲方质检人员验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七条 由于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当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若乙方为方便组织施工、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采用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除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外,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材料供应方式:
1、砌筑砂浆所 ……此处隐藏23355个字……等。因此,施工方应善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1款的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对于中间结算,因实践中建设方不按约支付工程款是经常的事,施工方还应注意利息的问题。如果双方未对利息做约定,当纠纷发生时利息往往按最高人民的法院的规定解决。早期最高法院将利息等同于违约金,后来终有所区别。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因此,施工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条款中对利息问题作出约定。
单价合同 篇9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这也是经常采用的合同形式,特别是在设计或其他建设条件(如地质条件)还不太落实的情况下(计算条件应明确),而以后又需增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时,可以按单价适当追加合同内容。在每月(或每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
(2)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3)可以将工程设计和施工同时发包,承包商在没有施工图纸的情况下报价,显然这种报价要求报价方有较高的水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