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时间:2023-02-06 11:23:20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15篇)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方招用乙方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就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劳动合同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__________:

(1)每周工作__________日,每日工作__________小时;

(2)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折算平均每日工作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内容为,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乙方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问题由乙方承担。

四、劳动保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它劳动保护条件。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劳动保护条件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材料一式两份,由甲方签署意见后返还乙方一份留存),未书面提出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供的劳动保护条件。

五、劳动报酬

1、甲方按下列第方式,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1)按小时计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标准为每小时__________元;

(2)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酬,标准为元/(日/项)。

2、甲方按(日/周/)支付乙方工资,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六、保险

1、乙方在从事非全日制就业期间自行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缴纳责任和缴纳费用。若因乙方不自行缴纳的,甲方也不承担任何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2、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工伤保险。经甲乙双方约定,工伤保险待遇中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用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补偿。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2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并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公司地址:住址: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一、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 小时。

二、乙方的岗位(工种)为,职务为 ,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根据本公司公布的岗位职责确定。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根据本公司的岗位职责确定 。

三、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

五、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㈠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公司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㈢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㈣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

七、合同期内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乙方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八、甲乙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 ……此处隐藏11633个字……代理人xxx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方招用乙方并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小时。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内容为。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

五、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合同期内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乙方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七、甲乙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双方已约定提前通知期、违约赔偿责任等事项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均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违约金。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14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则符合劳动关系的所有特征,双方之间建立的是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灵活多样,以小时计酬为主,但不局限于以小时计酬。除了以小时计酬的形式以外,常见的计酬方式还有以日、周为单位来计酬或按件计酬。因为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从事非全日制劳动,所以本条所规定的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累计时间,都是针对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劳动所做出的,而并不是指劳动者实际上平均每日的全部劳动时间和每周累计的全部劳动时间。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条件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新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以及相关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已为众所周知,但对签订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并没有具体规定,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以及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均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并不为人们所熟知。以下对此作一简要介绍。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种进行自由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

其次,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对此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四、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也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处理

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一样,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也即劳动争议发生后60日内双方均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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