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旅游合同模板8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旅游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合同 篇1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项目价格和时间)、人身意外保险,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 3 个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活动项目名称为:大关东文化园,
价格: 50元/人, 游览时间为:40分钟-1小时; 活动项目名称为:红旗民俗村,
价格:50元/人,观看时间为: 30分钟; 活动项目名称为:长白温泉,
价格:100元/人-238元/人,观看时间为: 1.5小时; 活动项目名称为: 峡谷浮石林 ,
价格:观光票110元/人,观看时间为: 50分钟; 活动项目名称为:长白山漂流,
价格:120元/人,观看时间为: 40分钟; 活动项目名称为:图们中朝边境,
价格:图们上桥门票20/人+车费(根据人数定车费),观看时间为:2小时;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 ……此处隐藏19080个字……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出境旅游行
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 组团旅行社(盖章):
住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电话:住所:
证照号码: 经办人及电话:
邮件地址: 客服联系人:
传真:联系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