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劳务合同模板集合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务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务合同 篇1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了法定期限,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规定以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劳务派遣工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的实际时间为准。如果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也为一年。如果劳务派遣工在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对此有些同志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不是中介,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应责任,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期限,且该期限不得少于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期限。
为解决这个问题,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这一规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劳务派遣单位认为,实践中将接受单位的用工期限作为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的做法确是不合适的,但是本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对一般的劳动合同没有最低期限的规定,如果仅对劳务派遣合同规定最低二年期限,必将导致法律前后不一致,也加重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负担,造成不公平。有的用人单位提出,劳务派遣单位必然会将最低二年期限的负担或多或少地转嫁给用工单位,这样将会使得用工单位的成本大大提高,不利于就业。还有的提出,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的最低期限为二年与有关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与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相矛盾。
经过反复研究考虑,我们认为,为解决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规定以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劳务派遣工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的实际时间为准,如果劳务派遣工在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这一做法,法律对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期限作出最低期限的规定是必要的,这不仅可能解决劳动合同期限的问题,同时规定,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要支付不得低于劳动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这也是限制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不正常发展的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
劳务合同 篇2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工作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通讯住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省 市(县)区(乡镇) 村
居民身份证粘贴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 所列条款。
一、 临时劳务用工合同期限
1.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月 日 至该工程结束后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乙方同意在甲方 中担任工作。
三.劳动报酬
3.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按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资标准予以执行。
3.2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3.3乙方提供正常的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保险、个人所得税
4.1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2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工资标准中已含个人所得税,如达到缴税标准,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1甲方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乙方遵守甲方有关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的规定。
5.2甲方按规定的规章制度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甲方
提供的宿舍、食堂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5.3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5.4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对乙方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7.1临时劳务用工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其它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临时劳务用工合同变更书》。
7.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7.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7.3.1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7.3.2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7.3.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擅自停工、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3.4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7.3.5严重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7.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7.5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7.6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7.7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所提供的劳动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如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7.8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内容,甲方 ……此处隐藏7137个字……延:困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2.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3、施工验收
13.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与发包入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当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
14、施工配合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都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其他
15.1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资金占用费。
15.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500元/天的工期罚款;
15.3违约责任: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除赔偿守约一方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守约一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15.4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5合同解除:
(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5.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完毕付清劳务报酬后终止。
15.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江县力源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荣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6甲方: (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八、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签定合同且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本协议失效。
九、其他事项
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7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