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3-03-31 18:46:45
【精选】加工合同合集10篇

【精选】加工合同合集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工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加工合同 篇1

定作方

承揽方

年月日·威海

定作方:有限公司

承揽方:

定作与承揽双方经协商,就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制作零部件之事宜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作物及其价款

1.1 承揽方接受定作方委托,以其自身的设备、技术制作完成定作方要求的定作物,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交付等见

附件一。

1.2 定作方就承揽方完成全部约定的定作物应向承揽方支付价款共计 。

第二条 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 承揽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在选项框内加“√”)。具体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 承揽方按照 年月 日与定作方签订的技术文件备忘录的要求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2.2 定作方应当在年 月日前提供附件所列技术资料、图纸。

2.3 承揽方若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收到定作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或图纸后 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

面异议,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异议后 日内予以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应继续按原技术资料进行加工制作,但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承担。

第三条 定作物的材料

3.1 加工定作物所需的材料全部由承揽方负责,承揽方必须选用符合本合同附件所列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且优质、合格的材料,并有

义务接受定作方检验;若定作方指定材料的供应商或品牌的,承揽方应当遵照执行。

3.2 承揽方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合格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质量保证

4.1 承揽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必要时定作方可以对此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揽方应当进行必要的改

进;承揽方拒绝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定作方有权解除与承揽方的合同。

4.2 未经事先协商并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加工承揽义务交由第三方完成。

4.3 承揽方交货前应对所加工的定作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定作方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

合同规定的检验合格证(该合格证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的最终检验证明)。同时,承揽方还应对其装箱单上注明的定作物规格、数量进行核实。

4.4 定作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中技术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或封存的样品对定作物进行验收。

4.5 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后 日内进行初步验收。对在上述期限内难以发现的缺陷的,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

投入使用后60天完成初步验收。

4.6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投入使用后天进行最终验收。定作方使用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视为定作物通过了最终验收。定作物通过最终验收后 月为质量保证期。承揽方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定作物能够正常使用,不存在质量问题,并承担以下责任:

A)因定作物质量而导致的定作方产品缺陷,在不影响定作方生产的情况下,承揽方应负责在__天内免费提供修理、更换等售后

服务,修理或更换的部件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从修理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B)因定作物质量原因造成定作方停产,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负责解决并使定作方能够恢复生产,所有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同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停产所受到的损失。

4.7 如因定作物品质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重大事故,承揽方应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包装与发运

5.1 承揽方应按定作物的实际需要采用合适的坚固包装,其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应保证能防潮、防震、防尘、防挤

压变形、防锈、防盐和防野蛮装卸,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由于包装不妥或不合理而引起运输、装卸、保管货物中的锈蚀、损坏和丢失,承揽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5.2 承揽方有义务保证包装箱和包装物完好无损,定作方有权拒收已损坏包装箱和包装物的定作物。

5.3 定作物的包装物归定作方所有。如有特别约定需退回的,因退回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5.4 定作物发运后12小时内承揽方应书面通知定作方发货情况,并提供详细发货清单。

第六条 交付与检验

6.1 承揽方应保证完全按本合同附件一加工订单所载明的定作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向定作方交货。

6.2 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交付至定作方生产现场或者定作方指定的其他收货场所,货物的运杂费由承揽方承担。承揽方送达定作

方的定作物,应持有送货通知单及承揽方对该批定作物的检验合格报告,定作方签收承揽方的送货通知单视为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货物,但不作为定作物检验合格的证明。

6.3 如果可能发生延期交货,承揽方应提前15天以上通知定作方,但这并不免除其应当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6.4 定作方对定作物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

A) 初步验收包括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外包装等。定作物外观验收合格(按定作方在送货单上确认的为准)后,方可进入

定作方指定仓库存放。

B) 最终验收应根据定作方与承揽方确认的质量技术标准,由定作方的设备或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书(单)。

6.5 经外观检验、质量检验或经过实际使用,若发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定作方应及时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采取解决措施。逾期不予答复或解决,视为承揽方认可定作方的检验结果,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接受更换、返修、退货,或者要求承揽方赔偿定作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且承揽方还要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6 承揽方对定作方关于定作物的检验或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要求复验。复验样本的抽取由双方共同进行, ……此处隐藏10866个字……(“披露方”)向对方(“接收方”)以任何方式披露的书面或口头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业务记录、市场或技术资料、产品项目、客户名单、价格、成本结构、财务资料等非公开的、或专有的信息、数据等。

20.1.2 “保密资料”不包括下列资料:

20.1.2.1 签署本协议前已为公众所知悉的;

20.1.2.2 签署本协议后由于接收方的无过错行为导致公众所知悉的;

20.1.2.3 接收方非从披露方正当地获悉的;

20.1.2.4 接收方独立地,并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保密资料而获得的;

20.2保密性

20.2.1 除非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者特别指出,接收方在知悉保密信息后五(5)年内,应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并不得披露、复制或者发布给其他任何个人、企业或实体。

20.2.2 除了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外,接收方不得为了自身或其他任何人、企业或实体的利益而利用披露方的保密资料。

20.2.3 除了确须知道的人以外,接收方不得将披露方的保密资料全部或部分地披露给任何下属公司、代理人、管理人员、董事、雇员或代表人(合称“代表人”)。接收方同意通知其收到披露方保密资料的代表人,了解有关本协议条款对上述资料的保密责任。

20.2.4接收方应采取对自己拥有的保密资料的同等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20.2.5 接收方如因政府机关或法院的要求必须披露有关的保密资料时,应当及时将相关事实通知披露方。

20.2.6 接收方应在其意识到披露方的保密资料被盗用或误用时,接收方应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立即告知披露方。

20.3非竞争性

卖方在此承诺,在双方合作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卖方不会以任何方式(无论是主动方式还是被动方式)与买方的客户接触,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为甲方的客户提供任何印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及打印。

20.4违约补救

接收方承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对于披露方的商业经营是重要的,且是由披露方以一定的成本开发出来或由别人为之开发。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违反非竞争条款的违约金按照其从事印刷服务所得或签订承印合同总金额的30%计算;违反其他条款的违约金根据买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接收方进一步承认违约金或赔偿金并不是接收方或其代表人违约的一个充分的补救方法,披露方可以主张法律规定的其他任何补救措施。

20.5其它事项

20.5.1 本协议包含买卖双方的全部理解,取代之前所有有关的书面和口头的解释。本协议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20.5.2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履行,以及双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20.5.3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没有或延迟行使其权利、特权,并不意味着放弃;任何个别地或部分地行使权利,并不意味着对其它权利或进一步行使权利的排除,也并不排除其它任何权利、特权的行使。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权利放弃不应被视为对违反任何条款而追究责任的放弃。任何弃权须以书面作出,并应由其签署。

20.5.4 披露保密资料不应被视为限制任何一方:

20.5.4.1 订立任何进一步的协议,或与对方谈判,或进一步向对方披露信息;

20.5.4.2 与任何第三方就同样事项或其它任何事项,达成协议或进行谈判。

加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______泥画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2.1 乙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为甲方产品加工,甲方保证向乙方回收乙方所加工的合格产品。

第三条 加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3.1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合同信誉金

4.1乙方获得合同约定的产品加工权之前,需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_____元),甲方免费为乙方加工人员代表进行产品制作培训,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信誉保证金之日起生效,信誉保证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无重大违约,信誉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五条 产品的结算方式

5.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加工品按统一加工价结算。甲方在货到后当三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银行帐号。乙方负责按时发货并代办托运,费用自理。

5.2甲方凭清单验货,如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当天应告知乙方。

5.3自货到三日内,如属实是产品加工质量问题,该产品退回乙方。

5.4甲方建议乙方审慎加工,避免返工或者退回;在不影响销售前提下,不做相应的处罚,若影响销售,将对乙方给予该产品成本10%处罚,该产品发回乙方。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要在接到乙方发来产品验收后,三日将加工费注入乙方银行帐号,如有违约给予甲方该货款的10%做为赔偿。

6.2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给予的订单,如有违约给予乙方该货款的10%做为处罚。连续三次违约取消其加工资格,信誉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七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7.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二个月提出书面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代理合同,不再另收取加工信誉保证金。

7.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 有损______泥画形象的行为;乙方自行销售同类产品而影响甲方利益;

2) 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破坏营运体系;

3) 抄袭泥画配方自行生产、销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诉致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其中涉及商业机密、加工技术、知识产权等内容,乙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提供给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使用、参照,否则甲方要求乙方最高赔偿金额_____元(_____元)。

第十条 其它

10.1 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

10.2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年月 日 年 月日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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