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

时间:2022-10-14 22:58:46
【实用】雇佣合同4篇

【实用】雇佣合同4篇

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签订合同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还在为写合同苦恼吗?其实写合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关于雇佣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雇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聘船员 (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签订。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雇佣,担任 职务。甲乙双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履行下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并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元/月,从乙方登船之日起计算。在试用期7天内,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应聘的岗位工作或主动向甲方提出离职,或在试用期内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则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报酬,且乙方的一切费用自理。试用期间,甲方经考核认定乙方不合格,则按乙方实际工作时间付给报酬,甲方给乙方报销居住地至工作地的单次路费。如试用期合格,则按实际工资标准计算。如甲方船舶出售或其他特殊原因,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合同,并不追究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作业区域: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施工区域内。

三、工资津贴的发放:

1.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每月 人民币,由乙方领取或乙方指定的人员代领。但是,由乙方指定的人员代领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方对此不负责。不足一个月时,按月标准工资除以当月天数均乘计算。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一个月后,其当月工资由甲方在次月20号前付给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以后工资依次类推(注:工资支付方式是:a、工资报表现金领取 b、代领 c、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上述工资标准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加班津贴,以及双方应交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从乙方上船交接日第二天起到交班下船当日为止(包括下船之日)。

2.乙方第一个整月的工资作为行为保证金留在甲方,行为保证金在乙方离船后,一个月内甲方与乙方结清。如乙方有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乙方所余工资:乙方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合同规定期限而要求休假的;因非工伤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因个人业务素质低下不称职造成损失的;有违纪违法的行为被甲方遣返的;责任心或服从性差,因此被甲方领导建议遣返的;造成责任事故,因此被船舶遣返的以及其他非正常调动而没有完成合同期限的情况。乙方被遣返时,被遣返时的交通费以及接班人员交通住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按船舶管理规定及时发放给乙方奖金。

4.假期:甲方安排乙方三个月内休假一次,休息时间为15天(包括在途时间),因工作需要,若不能安排休息,补偿给乙方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月工资/30天平均均乘计算。

5.乙方在船期间的伙食费为15元/天(按实际上班时间结算)。伙食费不得均分,船长应管好伙食,以免影响员工的健康。

四、证书

1.乙方雇佣期间内必须出具真实有效包括有等级和数量均满足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船员证、船员服务薄、健康证及其他一切必备的有效证书,同时乙方保证能够胜任其本职工作。

2.雇佣期间内甲方根据乙方表现,为乙方办理培训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甲方为乙方培训技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合同期满,该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合同期未满,该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3.如因船员证书不齐导致船舶被港口主管单位处罚以及船舶被滞留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

五、工作职责与义务

1.乙方保证能够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保证严格履行甲方有关船员职务的条款。

2.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必须服从船长和公司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船舶和船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船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私拿变卖船舶任何物品,船员离船时需将劳动保护用品留船。

3.乙方在船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斗殴,聚众闹事;不得开赌和聚赌;不得吸毒和贩毒;不得旷工;不得盗卖船舶物品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

如乙方因违反上述第五条有关规定时:

1.导致乙方伤亡、残疾、失踪等情况,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安排接班船员的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导致甲方蒙受经济损失,甲方可扣除乙方所余工资作为赔偿,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赔偿相关损失和追究乙方民事责任,并有权将当事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劳动保护与保险

1.甲方将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护具,乙方必须将所领取的劳动护具如数携带登船使用。劳动护具属船上财产,乙方离船时必须交给接替人员,若乙方不带或少带所发劳动护具登船,或将劳动护具遗失或贩卖,甲方将根据情况作价扣罚其保证金。

2.船员自登船接班之日起交班离职之日止,甲方为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船员合同期间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工伤)险,甲方依照保险条款支付抚恤金,之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和义务。

3.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内,因公发生病、伤、残、亡等事故的有关索赔,一律按甲方的投保标准执行,甲方不重复支付医疗费用。乙方和乙方法定继承人不得私自对外联系

索赔事宜。

4.乙方在派往船前故意隐瞒曾患心脏病、高血压、肺病、糖尿病、肾病、精神病、胃病、癌症等慢性疾病,体检时未被发现,但在外派后因此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旧病复发导致提前遣返,或引起其他严重后果均由本人负责。遣返、交通、诊治、误工等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果因非工伤致残或死亡情况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若在本合同期间出现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八、船员上船及遣返与费用承担

1.甲方负责乙方从乙方居住地到上船地点及返回乙方居住地的差旅费用。乙方正常下船后,如果不返回乙方居住地,其差旅费自理。乙方上下船差旅费在乙方正常下船后一个月内甲方照上述规定与乙方结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行程安排,乘坐由甲方指定的交通工具上船及遣返。

2.乙方在上船或遣返途中,其携带的个人行李不得超过飞机、火车、轮船所限定的免费携带行李的重量限额。如有超重,费用由乙方自理。

3.船员合同未满,所产生的上下船遣返费用由乙方承担。

4.船员因违约行为、违法行为以及任何不当行为而遭到遣返,所产生的上下船遣返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果船员直系亲属死亡或发生非常特殊情况,船员要求离船时,甲方应派人替换,由此产生的船员更换费用由双方均摊。

6.如船员在船期间因公伤,经医生证明不适于继续留船工作,由此产生的替换船员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保守商业机密的权利和义务

……此处隐藏959个字……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雇佣合同 篇4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 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第二条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六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九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 甲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绩效奖金(总营业额的1%/在职员工数量)。

第十三条 甲方需承担社会劳动保险的80%,乙方需自行承担20%。且试用期甲方不予以缴纳。

第十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50%或双方协商约定。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_。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5天内包括15天甲方终止合同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20%,30天内包括30天甲方终止合同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35%);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五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第十九条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 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工厂店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七)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五、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当于半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未满一年不予以补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当于半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未满一年不予以补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二十四条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合同生效期内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需承担所有培训产生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协议》;

附件二 《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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