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产品维护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20060124a
甲方:上海
乙方:5cltd.
鉴于甲方希望乙方,且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产品维护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维护及相应技术服务之事宜,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对甲方电脑建档并存档
2.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维护
3.桌面电脑系统优化
4.操作系统补丁
5.定期电脑硬件巡检、维修
6.局域网系统优化
7.计算机病毒查杀、防病毒软件的销售、安装、调试、升级、病毒预告
二、服务的提供
1.服务地点:上海市。若甲方更改服务地点的,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承担乙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2.服务方式
电话服务:
乙方开设服务热线,电话号码:51089608。热线电话的服务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八个半小时(9:00—17:30)。乙方通过热线电话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
上门服务:
12次应急上门服务:甲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报修,告知故障内容。乙方应在接到报修后四小时内到达甲方故障现场,并在到达现场之后一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恢复网络正常运行。如遇特殊故障、重大 ……此处隐藏1773个字……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任何一方违背第四条规定的保密责任或者第五条中第(5)项承诺的,应当承担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情形的均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以书面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
1.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若自争议产生且为双方所共知之日起60天内仍未书面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提出申请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其他
1.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与本合同相同。
3.本合同所记载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就本合同规定事项经协商后达成的专门规定,并非任何一方提供之格式条款合同。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就本合同所规定事宜进行协商而达成、签署的承诺、意向书、备忘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的书面文件或口头约定均失效。
5.本协议有效期为:2006年1月24日至2007年1月23日。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如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下一周期。
甲方:上海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5cltd.
授权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