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装修合同合集八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修合同 篇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小区
1.2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此工程采取的方式: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具体见预算书)
1.6工程期限为 日,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本工程造价预算总计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该造价金额包括设计费。
实际金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决算。 但乙方保证工程实际决算金额不超过该预算金额的5%,决算金额超过预算总金额5%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超过部分。
第二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1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设计费包括在工程总价款中,乙方不再另外收取。
2.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2.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参加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3.2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以及不符合国家关于施工规范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正。
3.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
3.4 协助乙方办理本装修工程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
4.2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3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
(3)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4.4乙方必须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办理本次装修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有关情况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6.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同时提供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6.4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7.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7.1.2不可抗力;
7.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8.2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9.1.1材料验收,在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之前,不得将未经验收认可的材料用于本工程;
9.1.2隐蔽工程验收,在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之前,不得覆盖掩蔽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开验收,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1.3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支付第三笔款,签署保修单。
9.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水电改造图、工程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以便完成在物业管理公司的备案。
9.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第一次 开工前2日 2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 30%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 35%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5日内 15%
10.2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做以下解释
10.2.1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10.2.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 ……此处隐藏19732个字……p>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年 月 日 附件一:施工内容表(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略)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略)
补 充 条 款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 号《台州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墙面乳胶漆,墙砖,窗洞口减半计算)
三、工程验收后若发生漏水情况,如果是乙方施工原因,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如果是甲方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主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主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工程巡检。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巡检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指挥和管理。
六、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和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鉴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热水器等设备)。
七、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八、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实际进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十、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灯具等,均须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十一、凡砂灰墙面料(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量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多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豆包布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加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不开裂,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砂灰墙面不能直接贴砖,须打掉面层,重新抹灰打底后,方可贴砖。遇见此情况,另行增加费用。
十二、工期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或安装地板、橱柜、电器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十三、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的,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十四、合同签订后,甲方减项超过总工程款的5%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变更项目3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施工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
十五、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暖气,天然气管线,楼宇对讲,可视电话,红外线,监控系统,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与乙方签订“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期内和维修责任,不负责其他赔偿责任。
十六、距离市中心五公里以内的施工地点,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吃住。五公里以外和偏远客户,乙方加收工程造价10%15%的远程费。如装修房屋内有家用或住人,工程需分阶段进行,乙方加收工程造价3%的复杂施工费用。
十七、由于各个物业小区收费的标准不统一性,乙方只承担出入证工本费,其他均不负担。
十八、工期过半,油漆材料进场前,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收及二期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甲方应在二期预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二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将工程中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验收,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九、甲方自行安排工程项目不计在工期内。(如地暖、中央空调等)
二十、甲方应在工期内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分段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对工程的验收合格。
二十一、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一天按其所欠款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二十二、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二十三、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
二十四、以上各条款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主合同》的补充规定,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